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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賀新港區(qū)4個10萬噸級通用泊位將于2016年建成投產
廣州港集團和茂名港集團正式簽訂《茂名廣港碼頭有限公司合資合同》

2013-10-22

   
  

     10月18日,茂名港集團與廣州港集團在廣州簽訂了《茂名廣港碼頭有限公司合資合同》。茂名港集團董事長胡軍與廣州港集團戰(zhàn)略部部長魏彤軍分別代表己方簽訂了該合同。
  
  根據合資合同,雙方共同出資成立茂名廣港碼頭有限公司,并以該合資公司作為博賀新港區(qū)通用碼頭項目開發(fā)建設和運營的主體。博賀新港區(qū)通用碼頭項目擬建設3個7萬噸和1個3.5萬噸級通用泊位,其中,3.5萬噸級通用泊位和北側的7萬噸級泊位按靠泊散貨船設計,南側的2個7萬噸級泊位按靠泊集裝箱船設計,4個泊位的均按水工結構按照靠泊10萬噸級船舶設計,吞吐量1000萬噸/年,碼頭通過能力為1018萬噸/年,碼頭岸線長度1315.9米,并建設與其配套的生產和輔助生產設施。
  
  據了解,博賀新港區(qū)通用碼頭項目擬投資約22億元,施工工期為30個月,將于2016年建成投產。4個10萬噸級通用碼頭投產后預計每年營業(yè)收入可達3.5億元,利潤5000萬元。此項目投產后,可以為茂名市、茂名濱海新區(qū)建設及洛湛鐵路沿線產業(yè)發(fā)展提供鋼材、非金屬礦石、水泥、糧食、木材、礦建材料等散雜貨、集裝箱的進出口服務。
  
  廣州港是華南地區(qū)綜合性主樞紐港、華南地區(qū)最大的煤炭中轉港,貨物吞吐量居全國沿海港口前列,也是世界排名前十的特大型港口,實力雄厚,在港口物流運營方面有深厚的歷史積淀和豐富的經驗。去年2月份,廣州港集團與茂名市政府簽訂了《戰(zhàn)略合作框架協議》 ;現在茂名廣港碼頭有限公司的成立,標志著廣州港與茂名港的合作進入了實質性的階段,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。茂名港集團在“立足華南,面向世界,打造國際一流能源港”的征程上又邁出了堅實的一步。
  
  茂名市市委副書記、市長李紅軍,茂名市副市長、茂名濱海新區(qū)黨工委書記楊潤貴,廣州港集團董事長陳洪先等見證簽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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